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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领域标准建设研讨会在我所召开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Admin   点击数: 次      发布时间:2015-07-02

6月29日,植物保护领域标准建设研讨会在我所召开。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综合处朱恩林处长、植保植检处王建强副处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刘信书记、病虫害测报处刘万才处长、防治处杨普云处长、检疫处吴立峰处长、标准与信息处陈应志副处长、药械处赵青副处长等领导出席会议,我所郑永权副所长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科研管理处副处长邹亚飞主持。

郑永权副所长代表研究所致辞,感谢农业部种植业司和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多年来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争取高质量完成植保领域标准建设调研与规划工作。陈应志副处长介绍了标准建设梳理与“十三五”规划的立项背景与重要意义,对会议研讨的重点与材料撰写提出了要求,要求标准建设遵循“行业管理工作需求优先、技术方法成熟优先、行业规范统筹考虑”等原则。

我所刘太国研究员、张永军研究员、谢家建博士、魏守辉博士、徐军博士、刘万学研究员、张礼生研究员分别就植物病害、农业昆虫、转基因生物安全、杂草、农药、植物检疫与入侵生物、生物防治等学科方向做了汇报,简要总结了2000年以来的各学科相关技术标准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指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与会领导和专家认真听取了汇报,并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

最后,朱恩林处长做了总结讲话,讲话中指出技术标准的建设要充分贯彻国务院下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文件的指导精神,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开展标准制定,要求标准的制定符合六个特性,一要注重标准的国际性和通用性,与国际相关标准接轨或对接,但强调以我为主;二要体现标准的综合性,杜绝小而多、杂而乱的现象,强调综合性和科学性;三要体现标准的实用性,标准实用性主要体现在用户的数量和广度,用户越多、群体越广则说明标准的实用性就越强;四要体现标准的技术性,随着技术的更新和发展,技术标准也要不断地完善与修订,强化标准的准确性和创新性;五要考虑标准制定的紧迫性,能促进产业发展、行业急需、条件成熟的标准才能申请与发布;六要保证标准的超前性,要考虑技术发展给标准工作带来的新挑战,不能为制定标准而制定标准,一定要结合已有研究基础和发展方向,适当超前考虑标准的潜在应用价值。

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将对我所乃至全国植保领域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实用性、先进性、系统性等有重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