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植保所部署院所章程学习宣贯工作

文章来源:办公室      作者:郭建英   点击数: 次      发布时间:2022-06-27

6月27日,植保所召开所务会,专题部署院所章程学习贯彻工作。

按照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制定研究所章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植保所于2020年7月正式启动所章程制定工作。在所党委的领导下,经充分调研、认真起草、征求意见、会议审议、审核修订等程序正式发布。2022年4月29日,中国农业科学院正式批复同意我所章程(农科院办〔2022〕57号)。

所章程正文共10章、71条,涵盖总则、党的领导、领导体制、专项工作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管理、科技管理、人事人才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附则等内容。所章程的主要特点和意义如下:

一是明确了研究所的定位和职责使命。章程明确“研究所是由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是植物保护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基于这一定位,确立“四个面向、两个一流、整体跃升”的办所方针,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的理念,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宗旨,并依照研究所的发展目标,梳理出六项主要职责任务。

二是确立了研究所治理的基本框架。章程用专章明确了党的领导、所长负责制和4类会议的基本制度,明确了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岗位聘用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作用,确立了研究所党务、政务、学术治理、民主管理的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明确了以创新团队作为科研活动与人才培养的实施单元。

三是体现了民主办所和规范管理的原则。章程规定了研究所领导体制,突出了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体现了学术委员会等专项工作委员会的决策咨询作用、职工代表大会等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明确了研究所职工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科研机构、职能机构、支撑机构等内设机构的设置,明确了组织管理结构和职责,明确了科技管理、人事人才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职能和规范。

四是确立了研究所管理运行的基本准则。章程在研究所管理运行中具有基础性制度地位,是全所管理运行、开展科研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开展研究所评估、监督等活动的重要依据,也是修订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的主要依据,为今后研究所各项事务有章可循、依章办事提供了制度基础。

所章程的出台,将促进研究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定位清晰、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推动加快建成世界一流学科和一流研究所建设的发展目标。会议强调,章程是研究所管理运行、开展科研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开展所内监督评估的重要依据,是修订完善研究所规章制度的主要依据。会议要求,办公室将编制的《院所章程学习手册》印发全所职工学习;各部门和创新团队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熟悉了解院所宗旨目标、功能定位、业务范围、领导体制、运行管理机制等;各职能部门依据章程,认真梳理并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各项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切实发挥章程在研究所运行管理、深化改革、促进创新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