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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S与CABI拟在我所建立“作物生物安全联合实验室”

     作者:Admin   点击数: 次      发布时间:2006-06-18

   中国农业科学院(CAAS)与国际应用生物科学中心(CABI)的合作始于1980年,2002年5月13日CAAS与CABI签订了科技合作协议,同年,CAAS-CABI项目办公室成立,并开展工作。通过共同努力,双方在生物科学和信息出版方面建立了长期有效的合作伙伴关系。
    为了加强在农业害虫综合治理、生物农药的引进与开发、外来入侵生物防控和转基因环境安全性研究等作物生物安全领域的合作,双方同意在我所组建 “作物生物安全联合实验室”,为加强作物生物安全领域的合作提供平台。
    继2006年5月9日CABI新任首席执行官Trevor Nicholls博士为团长一行六人来所访问之后,5月25日CABI中国事务主任张巧巧女士一行3人到我所就联合实验室建立的具体事宜进行会谈,并决定由我所起草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经我所领导和专家、CABI的北京项目办和院国际合作局修改后形成第一稿。6月12日院国际合作局贡锡锋副局长主持会谈再次深入讨论了谅解备忘录第一稿,将于6月中旬确定中文终稿。谅解备忘录包括1、总则;2. 联合实验室的名称、功能和工作内容;3. 组织机构和管理;4.所在地及行政管理;5.经费支持和其它责任;6.试验(遗传)材料的获取、转移和使用;7.知识产权;8.出版物;9.双方的独立性和保证;10.期限和终止等条款。
    关于建立联合实验室一事,院国际合作局、我所和CABI都非常重视,已先后举行3次会谈,院国际合作局贡锡锋副局长和冯东昕副处长每次亲临指导座谈,我所吴孔明所长和高士军书记也每次亲自参加。先后参加会谈的还有院国际合作局张熠博士、CABI的北京项目办的张峰博士,以及我所郑永权副所长、邱德文副所长、王振营研究员、万方浩研究员、彭德良研究员、陈红印研究员、陈巨莲副处长等。

(陈巨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