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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作者:Admin   点击数: 次      发布时间:2006-11-21

      由农业部、科技部批准,中国农学会设立的“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的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是原农业部科技进步奖的继承和延伸,是我国农业行业设立的唯一综合性科技成果奖,获奖成果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农业行业的科技发展水平。设立该奖就是要通过奖励在我国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来进一步发挥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农业科技工作者不断创新、进步,跟踪和超越世界先进水平;鼓励组织跨地区、跨学科、跨行业的联合科研攻关,推动农业科技多出成果、出大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同时,吸引各有关行业和个人关心支持农业科教事业,以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兴国战略,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为保证奖励工作的相对独立性,经农业部常务会批准,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设立奖励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和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奖励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奖励政策、指导评审工作、审定授奖项目;评审委员会作为评审机构,按照科学、公正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中国农学会,主要负责奖励的具体工作。同时,为保证奖励质量和对行业科技发展的促进作用,农业部科教司作为奖励行政管理归口单位,对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的评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所属单位优秀候选项目的推荐工作。

“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每年评奖一次,每次一等奖原则上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约50项,获得二等奖以上的项目和成果参加农业部推荐国家科技奖励项目的评审。

“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评选采取四级评审制度,即推荐单位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专业评审组对推荐成果进行网评打分、评审委员会对得分较高的成果进行终评和奖励委员会对拟获奖成果进行复核。同时,将在加强社会监督、增加评选结果透明度方面,建立拟获奖项目向社会公示制度,接受异议投诉并处理,保证获奖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