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负责党务、纪检监察、退休工作,归口管理工青妇、共青团和统战工作。
1. 按照上级和所党委的要求,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上级组织和所党委的决议,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提交总结报告,组织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
2.负责起草党务、纪检监察和退休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
3.负责所党委会议和纪委会议的组织准备、记录,会议纪要和决议的起草、审核和发放工作;
4.负责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年度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指导党支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牵头组织民主生活会整改任务落实;
5.负责督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所党委、所纪委等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6.负责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文件、各类来函、来电的处理和归档,所党委和纪委发文的登记、审核、发放工作;
7.负责所党委日常事务,承担所党委的组织、宣传工作;负责研究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 协助所党委做好党支部的管理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负责全所党费的收缴、管理,党务统计报表等日常工作,监督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组织开展困难党员和群众的帮扶与走访慰问工作;
9.承担研究所纪律检查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等日常工作;
10. 归口管理工青妇、共青团及统战工作。承担对所职代会、工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妇委会、共青团和民主党派工作的检查、指导;
11.负责退休职工的政策落实、信访处理、统计;负责退休职工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活动;
12.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