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需要去用人单位面试或者准备签约的同学,可以凭本人学生证到相应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一人一份,遗失不补,请同学们需要时再来领取)。京内所同学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424办公室领取,京外所同学到本所负责研究生管理部门领取。
请详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三方就业协议书
(1)毕业生基本情况部分:请毕业生按本人真实情况填写。
健康状况:“健康”或“良好”
毕业院校:中国农业科学院
院系:研究所名称
培养方式:非定向或少数民族骨干定向(除少数民族骨干之外的定向毕业生不得领取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
学历:根据本人实际,填写“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学位:根据本人实际,填写“硕士”或“博士”
生源地区:与本科以及研究生院校所在地无关,如本科毕业之后没有间断学业,要填写本科前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为高考所在地,高考后常住户口发生变更的为变更后所在地);如本科或硕士毕业后工作并且已落户者,需填写落户所在地。
学制:3年
毕业时间:2023年6月(冬季、春季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用人单位基本情况部分:所有项目由用人单位填写,不能为空。
单位名称:一定要填写完整的名称,与公章一致。
档案转寄地址和户口迁移地址:非常重要,是毕业派遣档案、户口的重要依据,需用人单位填写完整,不能空白。(如单位不解决户口可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无需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详见下文中注意事项。)
(3)培养单位基本情况部分:
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联系人:吴晨
联系电话:010-8210661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81
(4)双方约定部分:注明单位、毕业生双方达成的其他约定事项,学校不参与就业协议书备注内容。
一般包括如下内容:签约年限、工作地点、落户地点、违约条款等。
注:一、注明的内容应是双方事先约定好的,如果事先没有约定好可能会影响协议的达成;二、如果用人单位和个人已经有了另外较为详细的两方协议约定,也不必在三方《就业协议书》上重复注明。
(5)毕业生意见部分:同意,签字并注明日期。
(6)培养单位意见部分:科研院所不需要盖此章,如果单位一定要求加盖,可盖研究所负责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
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意见:须以上内容填写完毕并且用人单位盖章后交到或寄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审核盖章。
二、就业推荐表
(1)个人信息部分:请毕业生按本人真实情况填写,相同项目可参见就业协议书部分。
奖惩情况:一般指院级及以上的奖惩情况。
(2)社会实践部分:不要超过50字,做到言简意赅,对就业有帮助的可写。
(3)特长及能力部分:
主修外语语种及水平:依据通过国家举办的各类外语等级考试级别填写。
计算机水平:指省部级以上的计算机等级考试,没有参加过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请不要填写。
特长:主要根据个人特长填写,不要超过30字(如:乒乓球、武术、书法、舞蹈)。
在校期间担任职务:主要指担任过的院级学生干部职务。
(4)学校推荐意见部分:
毕业生培养方式:非定向或少数民族骨干定向
就业范围:非定向生:全国
少数民族骨干定向生:定向地区名称
学校就业部门名称: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吴晨
联系电话:010-82106614
院系意见:在研究所负责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招生就业处盖章(领取时已盖好)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是无碳复写格式,需妥善保管,避免被硬物刮蹭,不要在第一页上乱写,将第二、三联弄花。
(2)毕业生要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接收应届毕业生能力的单位(能够同时解决毕业生户口和档案),与单位签署并盖章完毕后交回或寄回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准备毕业时进行派遣。(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424,电话:010-82106614)。若用人单位不能解决户口,则不需要签订三方协议,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书》,持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无固定格式)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只需复印首页和签字盖章页),在招生就业处办理毕业就业派遣手续,其户口、档案回生源地。如与不解决户口的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不建议),协议只能做用人单位证明使用(请在协议上注明不解决户口),毕业后档案、户口回生源地。
(3)毕业生推荐表填写完毕后可复印,在应聘时作为简历材料使用复印件,在准备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再将原件交给用人单位。
(4)就业协议书与推荐表每份都有固定编号,请大家按需领取并妥善保管。每人一份,遗失不补,不得转借、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