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创建于1957年8月,是以华北农业科学研究所植物病虫害系和农药系为基础、首批成立的中国农业科学院五个直属专业研究所之一,是专业从事农作物有害生物研究与防治的社会公益性国家级科学研究机构,着力研究和解决农业生产中植物保护的重大基础理论、应用基础和应用技术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国际植物保护科学技术的合作与交流,为农业生产、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科技支撑。现设植物病害、农业昆虫、农药、生物防治、植保生物技术、生物入侵、杂草鼠害与草地植保等7个研究室。拥有一支以院士为龙头、高级科技人员为主体的专家队伍。长期以来主持和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973项目、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重大科技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成为首批进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的试点研究所,在中国农业科学院2012-2019年科研院所评估中,研究所连续8年位居人均实力第一。
为了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一流科研院所,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和“青年英才计划”相关文件要求,经中国农业科学院批准,面向海内外招聘青年英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2020年植保所计划通过中国农业科学院“青年英才计划”引进海外青年6名。应聘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德才兼备,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科学精神;热爱农业科技事业,勇于创新,团结协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在农业科技创新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等工作。
3.熟悉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研究方向应符合研究所学科体系建设和科技创新工程科研团队需求。开展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工作,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重要核心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论文,或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掌握关键技术等。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能力带领团队在本领域开展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
4.全职在岗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业绩和能力特别突出的,可破格考虑),身体健康。
5.引进时非我院正式在编职工(回国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我所工作5年以上。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至少提供两封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至少一封为国外专家推荐信)。
7.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及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二)各岗位研究方向和应聘条件
创新团队 |
学科领域 |
研究方向 |
招聘人数 |
任职条件 |
---|---|---|---|---|
作物病毒病害流行与防控 |
农作物病害 |
粮食作物病害流行监测与防控 |
1 |
近五年在植物病毒学领域取得过创新性进展,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顶级综合或本领域重要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发展潜力 |
天敌昆虫保护与利用 |
生物防治 |
天敌昆虫 |
1 |
在天敌昆虫研究领域取得创新性重要进展,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重要核心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研究论文或取得其他重要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发展潜力 |
农药化学与应用 |
化学防治 |
农药环境毒理与安全 |
1 |
在农药化学及应用领域取得重要创新进展,拥有影响力成果或标志性论文;具有较强的创新发展潜力 |
生物杀菌剂创制与应用 |
生物防治 |
生物源农药 |
1 |
在微生物天然产物分离鉴定,代谢调控等领域具有多年研究经验,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在本领域重要核心刊物发表过有影响力的论文或获得重要核心专利;具有较强的创新发展潜力 |
转基因作物安全评价与管理 |
农业生物安全 |
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 |
1 |
在转基因作物生态安全领域取得过创新性重要进展,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重要核心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论文或取得过其他重要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发展潜力 |
作物有害生物功能基因组研究 |
植保生物技术 |
有害生物功能基因组 |
1 |
在微生物病原生物学、信号识别与传导等领域取得过重要进展,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重要核心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论文;具有较强的创新发展潜力 |
二、聘期待遇和支持经费
(一)所级入选者享受的待遇和经费支持
1.聘用期间,研究所提供100万元科研启动费,按照专业技术七级(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提供相应工作条件,并享受在职人员的福利待遇,支持申请重大科研和国际合作项目,并在人员配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2.研究所按规定办理引进人才的户口调入和家属随迁工作,协助解决其配偶的工作、子女入托和上学等生活问题。
(二)院级入选者享受的待遇和支持经费
引进人才到岗工作满1年后,将参加中国农业科学院统一组织的择优支持评审,3年内共有2次申请机会。通过择优支持并公示无异议后,成为“青年英才计划”院级入选者,经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直接纳入农科英才青年英才人选,由院颁发“青年英才计划”入选证书并提供相应支持:
1.科研工作经费。提供60万元/人/年的科研工作经费,连续发放5年。
2.岗位补助。除享受研究所该岗位正式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等待遇外,可再享受10万元/人/年的岗位补助,连续发放5年。
3.住房保障。可按照100平米的住房标准申请最高为100万元的安家费补助,或选择购买院所政策性保障住房。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全年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可于公告之日起,发送报名材料(详见第四条)电子版到renshichu@ippcaas.cn,或邮寄报名材料至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人事处(邮寄地址详见第五条),原件于面试时复核。
(二)资格审查。我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同行专家通讯评审。由人事处组织国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原则上为所外专家)对申请者进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重点评价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等。同意引进得票数达到2/3的申请人参加现场答辩综合评议。
(四)现场答辩综合评议。组建所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现场答辩综合评议评审专家组(其中所外专家不少于1/3),综合评价申请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学术操守、科研能力、岗位匹配性,下一步科研工作思路和研究计划等情况。综合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遴选方式,得票超过2/3的(破格人选得票须超过3/4),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为所级入选者拟聘人选。
(五)体检。人事处组织拟聘人选在三级甲等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可聘用。
(六)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根据拟聘人选条件,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期与“青年英才计划引进工程”的执行期相同。
(七)公示和备案审核。将所级入选者拟聘人选及其拟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在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院人事局备案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拟聘人选正式成为“青年英才计划引进工程”所级入选者。
(八)签订管理协议。经院备案审核通过后,我所与拟聘人员签订《中国农业科学院“青年英才计划”所级入选者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四、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中国农业科学院“青年英才计划”引进工程所级入选者备案表》和《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青年英才计划”引进工程所级入选者报名表》(需本人亲笔签名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表中须粘贴电子版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提交的材料务必详尽、真实。
2.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面试时需带原件。
3.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情况;重要获奖情况证明;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所属权证明;论文、著作目录,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及被收录、引用情况;反映应聘人员能力和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至少两封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原件或扫描件,其中至少一封为国外相关领域专家的推荐信。
5.5~7名可供咨询的学者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建英
联系电话:010-62815910
电子邮箱:renshichu@ippcaas.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人事处
邮 编:100193
六、其他事项
1. 请用中文详细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2.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海外学历认证。
3. 应聘者要如实填写简历材料,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或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4. 应聘人员可登陆我所网站(http://www.ippcaas.cn)或拨打联系电话咨询相关招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