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招生招聘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文章来源:研究生工作处        点击数: 次      发布时间:2025-03-18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植物保护研究所(以下简称“植保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25〕22号),结合研究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和“三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坚持综合评价,提高招生质量;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序。

二、组织领导

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总体部署下,植保所按规定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研究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督组,并按照学科方向成立植物病理学(含生物防治学植物病害方向)、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含入侵生物学、生物防治学农业害虫方向)、农药学(含杂草学)三个复试小组,组长由创新团队首席或中心负责人担任,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包括1-2名外语口语较好的专家。每个小组配备2-3名复试助理。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时间

事项

地点

3月18日

发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3月24日

复试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科院植保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月25日

综合面试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科院植保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月底前

公布拟录取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方式

植保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考核方式。研究所认为必要时可按规定组织开展再次复试。我所不收取考生复试费。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我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类型

学科专业

总分要求

单科要求

政治、英语

(满分=100)

业务课一、二

(满分=150)

学术学位

生物学(0710)

300

40

70

植物保护(0904)

295

40

70

专业学位

(含非全日制)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

295

40

70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245

不限

不限

备注: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2025年3月20日上午10:00前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请进入复试的考生及时关注本人网报时所填的电子邮箱有关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实名制加入2025复试考生群,及时接收复试工作安排有关通知。

(四)复试程序

复试工作按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1. 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

复试前,考生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纸质材料须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③毕业证书及其学历核验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及其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④考生自述(附件2,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⑤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及其复印件;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⑧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自行打印并签字);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表》。资格审核结束后,各类证件证书原件将退还考生,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2. 复试考核

(1)考核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含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外语,占复试成绩的4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①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为全程闭卷考试,要求考生用黑色签字笔作答。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方向专业基础知识(含专业外语),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除个人有效证件和考试必备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等)、具有通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笔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笔试部分的命题组织管理、试题审核、安全保密等要求参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农科研生〔2019〕127号)执行。

②综合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满分为100分。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提前准备自我情况介绍PPT(不超过5分钟,内容一般包括个人简介、优势特长、本科毕业论文或毕设思路、现有成果、研究兴趣、学业规划等,中英文均可,面试前须拷贝至指定电脑)。考生自我介绍结束后,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提问。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复试小组成员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听力和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阶段进行,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满分为100分。采取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

(2)复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4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四、调剂工作

2025年我所总体生源充足,各专业均不接收所外调剂考生。调剂仅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所且满足研究所复试基本线、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中进行。所有调剂工作均在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 )进行。

未被我所录取但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及时向所外单位调剂。

五、录取工作

(一)“六不录一保护”。1.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 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下同)者不予录取;3.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4.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 录取检查过程中发现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7. 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我所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在学科专业内进行排序,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所网站公示不少于3日。公示结束后,经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研究生院按规定程序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5级统考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日。

(三)其他要求。1.材料提交。考生应在复试前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盖章原件及证书复印件,否则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2.“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前须与研究生院、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3.“非全日制报考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报考硕士研究生引发的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4.“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5.全面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研究生院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行为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体检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我所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拟录取考生。

七、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所按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拟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对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研究所招生监督工作组、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以适当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示公开制度。研究所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研究所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咨询和投诉申诉。植保所招生投诉电话010-62813685,邮箱:ippyjs@caas.cn;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邮箱:yzb@caas.cn;北京教育考试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

(一)本办法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备案。

(二)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植保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最新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植保所研究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