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去年10月出台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是中央着眼于管党治党新形势需要、针对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新的重要成果,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来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深入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全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共识,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热切期待。
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必须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其基本要义和具体内容,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统一到两部法规的要求上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深刻认识颁布实施两部党内法规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要从严从实要求自己,坚守《准则》高线、严守《条例》底线,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在此次修订中得到充分体现。
原有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存在着纪法不分的突出问题,许多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无法体现党的先进性,有必要加以修订和完善。
新准则和条例与时俱进地完善了党内法规,切实解决了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法规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等问题,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新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
向全体党员树立一条道德高线,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新条例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这些“纪言纪语”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而这些成果又转化为纪律要求,纳入到了新条例中。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使党员在突破法律“底线”前先触碰到党纪“底线”,将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把纪律具体化、细分化,覆盖面更大,覆盖得更严实,让党员有了更明确的遵循。
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
两项法规的修订,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是党章关于廉洁自律与纪律要求的具体化。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要既学习法规文本,又领会其中深意;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并用来进一步指导实践。应以学习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为契机,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树立起党章的权威,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
结合工作实际,首先要牢固树立并不断强化科研服务意识,坚持道德高标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保持共产党员本色,为贯彻落实准则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认真学习领会所涉职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根据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狠抓执行推进,是贯彻落实好条例的前提;
第三,通过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从我做起,做到熟悉业务规矩、严格按章办事、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促进研究所管理能力的有效提升。